消费者在超市购买的食品存在问题,要求退一赔三,这过分吗?这过分吗?凭什么说是我们自身的问题?还要我们拨打商家电话,还得进行检测!昨天买的食品,今天就长虫了?难道是我们自己弄出来的?那我们可真厉害,还能造出虫来!关键在于沟通过程中,居然把有问题的食品掉包了,真是可笑,难道当消费者是傻子吗?这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,我们的这点诉求难道过分了?后来所说的那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?就为这两包有问题的面,寻求最起码的权益诉求难道不应该吗?那位白衣女士,您连自己是店长还是经理都不敢承认!有问题的食品都不敢承认是出自您这家超市,还得让消费者自己给商家打电话,还要检测?居然都不敢承认这是出自您超市的!还污蔑消费者,食品存在安全,退一赔三的要求过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