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购物广场的珠宝店存在欺诈行为。希望唐百集团给出解决方案。
本人于2021年9月24日16点左右,在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273号(北方购物广场)购买了两件衣服。付款后服务员说凭小票领取小礼品。到领取地点服务员说消费金额已经达到抽奖要求表示可以抽奖。我抽中一等奖。服务员说可以在柜台内所有珠宝任选一件免费带走。在我挑选过程中说要付商品原价10%的工本费。当时已经被中奖的喜悦冲昏,果断挑了一个标价15990的翡翠貔貅,付款1599元。收款方显示为唐山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 本事件的相同情况曾在2018年的315晚会上出现,官方已经证实这是欺骗消费者的事件。但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,让这些骗子钻了法律的空子。 在此,希望唐山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遵守法律,规范经营。本人要求唐百集团退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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